六经辨证,始见于《伤寒论》,是东汉医学家张仲景在《素问·热论》等篇的基础上,结合伤寒病证的传变特点所创立的一种论治外感病的辨证方法。六经是表里之部位的假称,六经是阴阳之初中末三个阶段,张仲景熟知疾病不外阴阳虚实,但单靠阴阳虚实四个界限是不够细致的,因而把阳的部分又分为太阳、阳明、少阳三个阶段,表明伤寒过程中初、中、末三个不同的热型;把阴的部分亦分为太阴、少阴、厥阴三个阶段,指出伤寒后半期的衰弱证由轻到重的证候。六经辨证涵盖了八纲辩证(阴阳表里寒热虚实),气血精津液脏腑经络辨证尽在其中。
仲景全面的继承了《内经》阴阳学说,中医的基本理论以脏腑为核心,在表里上下方面均有联系,而且不能离开经络,所以六经和三焦的辨证主要是一纵一横。“一分为三”的辨证方法贯穿于全书理、法、方、药之中。人体在纵横方向上各呈现三个层次系统,论中从横向上看,由外至内,把人体划分表、半表半里、里共三层。太阳主表,少阳居半表半里,阳明为里。三阳经属六腑而络六脏,三阴经属六脏而络六腑,其四肢百骸、五官九窍、筋脉皮肉、毛发爪甲亦各有脏腑归属,形成人体三个有序的层次系统;从纵向上看,论中又把人体划分为上焦、中焦、下焦三部分,心肺居上焦,脾胃处中焦,肝、肾、膀胱及大小肠在下焦。如此纵横交错,形成一个立体的网络模式,互相联系,共为一个整体。临床证明,六经中的太阳证为上焦病,阳明、少阳、太阴证为中焦证,少阴、厥阴证为下焦病。六经与内脏的关系也是一致的,如太阳证为肺、膀胱病,阳明证为胃肠病,少阳证为胆病,太阴证为脾病,少阴证为心、肾病,厥阴证为心、肝病。
六经病的传变是以五运之生克制化转归为前提、以病证的客观势态为依据,一经之病就有一经之变,总在变好、变坏两端体现,而出现循经传、越经传、本经自病、直中、合病、并病等。手三阳从手走头,足三阳从头走足,手三阴从胸走手,足三阴从足走胸,这即是六经的路径。
必须明确的是,六经、六经病与六经辨证是不同的概念,三者不能混称。六经是仲景及历代伤寒学家在全面继承《内经》六经认识的基础上,不断深化和发展而来的一个高度抽象的生理概念。具体而言,六经应为人体生理结构、生理功能、生理关系及人体与自然相应关系的高度概括,即脏腑、经络和气化的综合。在这一整体系统内,根据人体结构、功能、关系之不同特性,又划分出太阳、阳明、少阳、太阴、少阴、厥阴六个子系统。子系统之间既互相独立,又相互联系。而六经病则是人体感受外邪后,六经系统功能失调或所系脏腑经络、营卫气血的损伤而表现出来的病理现象,六经病证因六经生理的有机联系,自然构成病证之间的联系与转化等病理关系。六经辨证是仲景及历代医家在六经生理病理认识基础上,不断发展和完善的一种辨证与论治方法。
《伤寒论》的六经实质,离不开中医的整体观念。六经既有经络脏腑、气血津液的物质基础及功能活动(气化),又有病程、病位、病性及邪正斗争,阴阳消长的病变规律。《伤寒论》的六经涵括了经络、脏腑、气血津液生理及病理变化,并根据人体抗病力的强弱,病因的属性,病势的进退缓急等因素,将外感疾病演变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证候进行分析、综合、归纳,从而讨论病变的部位、证候特点、损及何脏何腑、寒热趋向、邪正消长以及立法处方等问题。因此,《伤寒论》的六经,既是辨证的纲领,又是论治的准则,故称“六经钤百病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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