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素问·四气调神论》中所记:“是故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,不治己乱治未乱,此之谓也。夫病已成而后药之,乱已成而后治之,譬犹渴而穿井,斗而踌锥,不亦晚乎。”“上工治未病”是中医学的核心思想之一,始终体现在中医学的理论与实践中,未病先防、既病防变、己病防渐、愈后防复是这一学术体系中的精华。
一、未病先防,防患未然
未病先防是指人体在没有发生疾病的健康或亚健康状态下,预先采取的养生保健措施。以避免疾病的发生,此即“治未病”的表层意思。中医认为疾病的发生关系到邪正两个方面,邪气侵犯是疾病发生的重要条件,而正气不足是疾病发生的内在原因和依据。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,因此治未病,预防疾病的发生也必须从这两方面着手:一是增强人体的正气;二是防止病邪的入侵。目的在于固护正气,增强体质,避开各种病邪侵害。
二、既病防变,防微杜渐
既病防变是指疾病已发生后,通过采取措施以防病情传变及促进康复的方法。疾病发生后,要及早诊治,防止表病传里,轻病转重。此正所谓“上工救其萌芽”。当病邪初犯,机体正气尚盛,此时治疗,不仅易于祛除病邪,而且也有利于增强机体的抗病能力。《内经》养生思想就十分重视正气的盛衰与疾病发生与否的关系,指出“虚邪贼风,避之有时,恬快虚无,真气从之,精神内守”,脏腑阴阳气血协调,人体才会健康。正气不足,正不胜邪,则导致疾病的产生。而气血逆乱、阴阳偏颇及脏腑经络功能失调等皆为主要的病理环节。因此,强身健体、固守正气,调节阴阳平衡即是防止传变的主要途径。
三、已变防渐,治在证先
根据五脏六腑之间相互资生、制约的规律及整体关系,从脏病惟虚则受,而实则不受;脏邪惟实则传,虚则不传的原则对未病之脏预先调理。所谓治在证先,就是在典型症状尚未表现之前,预先用药。《素问·热论篇》:“帝曰:热病已愈,时有所遗者,何也?”岐伯曰:“……若此者,皆病己衰,而热有所藏,因其火气相薄,两热相合,故有所遗也。”帝曰:“治之奈何?”岐伯曰:“视其虚实,调其逆从,可使必已矣。”
四、愈后防复,重视调理
愈后防复是防止病情复发而采取的防治措施。一般情况下,疾病初愈,虽然症状消失,但此时邪气未尽,正气未复,气血未定,阴阳未平,必待调理才能渐趋康复。所以在病后,可适当用药物巩固疗效,同时配合饮食调养,注意劳逸得当,生活起居有规律,以期早日康复,从而避免疾病的复发。
五、用药精当,勿使过用
《素问·五常政大论篇》:“能毒者以厚药,不胜毒者以薄药……病有久新,方有大小,有毒无毒,固宜常制矣。……无使过之,伤其正也。”《灵枢·五禁》也谆谆教导“补泻无过其度”。故我们大凡治病应视药力之峻缓,药量之大小,“因人制宜”。要求临床遣方用药、针刺等治疗实施,皆须适度勿使“过用”伤正而遗后患。用药精当,勿使过用引起的特殊传变的“未病”,避兔病情恶化,提高疗效,防止不良影响等,这也是“治未病”的一个重要原则。
六、杂合以治,综合调理
“治未病”理论既提倡“治其未生”,又要求“既病防变”。中医既重视疾病共性的治疗,也重视人的个体差异,既治“病”,又治处于自然和社会中的“人”,强调形神共养,身心并治。《素问·异法方宜论篇》云:“杂合以治,各得其所宜”。例如,临床上对于表现为虚劳、失眠、郁证等的亚健康患者,应当根据其症状与体征变化特点,辨其证候的寒热虚实,结合所表现的病证,辨其病变属性的气血阴阳而治之。针对不同的亚健康患者,通过中医正确的辨证论治,合理运用药物治疗、针灸推拿疗法、心理疗法等,调节脏腑功能,运行气血,以恢复脏腑的正常生理功能,消除聚集的病理性产物,使机体内部正气旺盛,从而提高机体抗病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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